安徽省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
记者日前从省科技厅获悉,《安徽省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方案》出台,安徽大学、安徽师范大学等高校院所、医疗机构、企业等入选试点,为期两年。
《方案》从评价导向、评价主体、评价方式、评价结果应用等方面提出试点任务,明确分类建立健全涵盖创新价值、能力和贡献等要素,科学合理、各有侧重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
对承担国家、省重大攻关任务的人才,突出国家使命导向,建立体现支撑国家安全、突破关键核心技术、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实际贡献和创新价值的评价指标,重点评价国家和省重大科研任务完成情况。实行重大科研项目“里程碑”节点考核。
对基础研究类人才,突出原创和价值导向,建立体现重大原创性贡献、国家战略需求以及学科特点、学术影响力和研究能力的评价指标。重点评价高质量论文代表作或国内、国际公认的重大成果,鼓励更多成果在具有影响力的国内期刊发表,不把论文数量、影响因子高低等相关指标作为量化考核评价指标。
对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类人才,突出技术突破和产业贡献导向,建立体现产学研和团队合作、技术创新与集成能力、成果的市场价值与应用实效、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的评价指标。重点评价技术标准、技术解决方案、高质量专利、成果转化产业化、新产品开发应用、产学研深度融合成效等代表性成果。不得将是否发表论文、取得专利多少、申请国家和省级项目经费数量为主要评价指标。
此外,在评价结果应用上,还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机制。探索建立与技术合同成交额、科技成果转化成效等相匹配的科技人才岗位聘用、职称评聘制度,落实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政策。对于成果转化技术合同年度到账额达到一定数额或以技术成果入股成立公司且收益良好的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类人才,在岗位晋升、职称评审等方面予以倾斜。探索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岗,建立高水平、专业化的成果转化人才队伍。